
注意啦!注意啦!
宁波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又要调整啦!

从7月1日起,阿拉宁波人就要按照调整后的新的公积金缴存额缴存了。
新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怎样调整?公积金又有哪些用法?
往下看——

调
整
时
间
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对
象
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缴
存
基
数
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职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宁波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860元)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28615元的按28615元计缴。(PS:去年的缴存基数为1650元—26315元)
比
例
5%-12%
额
公式计算:缴存额=新的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
(小伙伴们每月“工资条”上被扣除的部分就包括这笔钱,一般单位还会同比例给你缴纳。)
缓
缴
免
缴
(一)企业缓缴
上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在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础上再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二)职工免缴
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申请办理
申请缓缴以及个人免缴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符合条件需要继续缓缴和个人免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资料领取和申请受理地点: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三楼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咨询窗。
办
理
程
序
2016年度各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时间截至2016年7月15日。
7月1日前申报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的,应先办理6月份的变更业务,再进行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7月1日后申报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的,应先办理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再办理本单位7月份变更业务。
温馨提醒
缴存、提取公积金可在银行办理
为方便缴存单位及职工就近办理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以下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办理包括基数调整在内的归集、提取业务(不包括现金缴款、需要中心开具转账支票和存单、审核批准的业务)。
网点
地址
业务受理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中山西路218号,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B出口
8:30—11:15
13:15—16:30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解放北路11—13号,地铁鼓楼站E出口恒隆中心1楼
8:30—11:30
13:00—16:45
中国建设银行城建支行
中山东路2024号—2034号
8:30—16:45
交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解放南路29号,公交兴宁桥西站,可乘坐6路、9路、39路、118路、130路、364路、507路、560路
8:30—11:30
13:00—16:45
宁波银行天源支行
解放南路135号,地铁2号线城隍庙站
8:30—11:30
13:00—16:45
办理提取业务建议避开基数调整期
因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涉及单位多、工作量大,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请提醒本单位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尽量避开基数调整时期,以免较长时间等候。
图个明白
公积金可贷额度怎么算?
计算公式:可贷额度=缴存基数×贷款系数×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小惠要说明的是,缴存基数提高了(贷款系数不变),可贷额度自然提高了。贷款系数城区目前是0.4,其他县(市)区或有变化。而贷款期限跟退休年限有关,目前最长为30年。
不过,别以为你符合前面的标准,就能贷到相应的最高额度了(目前城区一般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同时满足首次贷款、购首套房、连续缴存满两年这三个条件的,最高可以贷款10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确定了,还得看你能不能贷足这个额度。如果你想贷个20年,贷足80万元,缴存基数约为8333元。
至于你自己的缴存基数,问问单位财会人员吧,当然更方便的是上宁波住房公积金网或官方微信,一查就知了。
还有不少小伙伴懵懵懂懂,公积金到底有啥用?又怎么用?
小编搜寻了公积金的众多冷知识,一块儿来看看吧!
公积金的7种用途

公积金的7个冷知识
一、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宁波市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为5%-12%,具体比例由单位决定。
举个例子:
假如单位定的比例为7%,你的工资为5000元。那么你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就是350元,单位也同时缴纳350元。这700元都是你的,你可以像上图那样用。
二、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其中2、3、4项,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非甬籍职工离开宁波后,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即第②条提到的6种情况。
非甬籍职工离甬并不属于政策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情形,因此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四、死亡后继承人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

五、非甬籍职工离开宁波后在外省市重新就业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接续吗?

非甬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的,且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以便职工在当地持续性享有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购房贷款等政策和服务。
六、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单位不办理公积金转移等手续,职工该如何维权?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五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即日予以办理。

公积金怎么用更划算?
对于每一个按时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人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笔可以灵活运用的财富。
如果你不需要这笔钱买房时,这笔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是不用缴利息税的。按照规定,职工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银行活期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照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其收益要比存银行活期更合算。
如果你在职时一直未动用公积金,当你到退休年龄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本息会一次性结清,由个人自由支配,它就成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当然,住房公积金最主要的价值是用于购买个人住宅。由于你缴纳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你就自然拥有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可以享受到低息购房贷款的福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在于贷款利率低,要比商业住房贷款低1个百分点左右。


举个例子
同是1万元的贷款,两种贷款方式的年度还款差额在60元至70多元之间。如果申请办理30万元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为30年,办理公积金贷款可节省的利息总额为63720元。
在相同担保方式下,公积金贷款中的费用一般也比商业贷款低,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采用抵押加保险的较高费用的担保方式时,贷款费用一般比商业贷款高,但贷款费用和利息负担之和仍要比商业贷款低,而且保险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